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烏魯木齊市財政局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 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 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 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 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
八、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 上年結轉結余情況明細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六、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說明
八、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九、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十、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一、 關于烏魯木齊市財政局2024年上年結轉結余預算情況說明
十二、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我市財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有關稅收制度和辦法的擬訂。
(二)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本級與區(縣)、財政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制定調節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完善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承擔全市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制市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財政預決算工作;完善對區(縣)轉移支付制度。
(四)根據預算安排,擬訂財政稅收收入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按管理權限擬訂上報減免稅事項和對全市預算影響較大的臨時和特殊的地方稅減免事項;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監督指導區(縣)、各部門非稅收入政策的執行;監管財政票據;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確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健全彩票公益金監督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公務卡制度,以及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制度;監督管理區(縣)國庫資金繳撥使用;負責實施全市財政總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公開和政府債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研究擬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管理全市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津貼工作。
(六)擬訂和執行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外債,組織實施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和審核、申報、轉貸、簽訂貸款協定以及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全市政府債務監控管理機制;研究控制政府債務規模;負責制定化解政府債務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政府債券的管理工作;指導區(縣)政府債務管理工作。
(七)參與擬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資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政策制度,承擔相關規范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管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及財務;管理各項扶貧資金。
(八)貫徹執行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制度并組織實施,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訂和執行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市屬國有文化資產監管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資金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政策和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規范會計行為;負責實施全市會計基礎規范化、會計信息標準化工作;組織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我市高級會計師評價初評工作。
(十二)監督檢査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貫徹落實財政績效管理相關政策制度,組織指導市本級和區(縣)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考核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三)承擔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協調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參與防范金融風險政策研究;承擔地方金融機構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監管工作;承擔中央和自治區政策性農業保險相關工作;承擔政策性金融業務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烏魯木齊市財政局無下屬預算單位,下設22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組織人事科、綜合科、法制稅政科、預算科、政府債務管理科、國庫科、行政政法科、科教和文化科、經濟建設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農業農村科、社會保障科、企業科、金融工作與對外財經合作科、會計科、資產監督管理科、市財政資金綜合評價中心、市財政國庫收付中心、市政府采購與財政監督檢查所、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市財政信息網絡中心。
烏魯木齊市財政局編制數147,實有人數211人,其中:在職132人,增加1人;退休79人,增加0人;離休0人,增加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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