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預算績效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部門決算報表(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擬訂統計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三)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相關分析研究;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四)負責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交通運輸、郵電、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負責能源、投資、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負責社會保障、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旅游及城鄉建設、對外經濟、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七)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八)建立健全統計登記制度和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全市統計單位名錄庫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統計科研與統計交流合作。
(九)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測工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定期公布統計資料,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十)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開展統計工作督查、巡查,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十一)指導、推進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區(縣)和烏魯木齊市統計局統計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烏魯木齊市統計局2022年度,實有人數92人,其中:在職人員48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44人。
從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看,烏魯木齊市統計局部門決算包括:烏魯木齊市統計局決算。單位無下屬預算單位,下設9個處室,分別是:黨政辦、政策法規與教育培訓處、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國民經濟核算處(服務業統計處)、工業交通統計處、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貿易外經統計處、社會科技統計處、能源與資源統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