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烏魯木齊市委辦公廳、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烏魯木齊市體育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烏黨辦發〔2019〕85號)、自治區黨委編辦《關于推進和規范縣級事業單位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新黨編辦函〔2019〕11號和烏編辦〔2019〕109號《關于烏魯木齊市社會體育發展中心(烏魯木齊市體育總會秘書處)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烏魯木齊市社會體育發展中心(烏魯木齊市體育總會秘書處),隸屬于體育局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一)承辦各級各類體育賽事和體育活動,并做好相關宣傳工作。
(二)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教練員、裁判員、體育社團工作人員等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三)開展全民健身指導、咨詢及國民體質測評工作。
(四)負責推廣科學健身新項目、新器材、新方法,普及科學健身知識。
(五)負責開展社會體育發展相關調查研究工作,并提出促進社會體育發展的意見建議。
(六)指導體育社會團體有關工作,推動社會體育事業健康發展;承擔市體育總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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