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烏魯木齊市總工會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 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 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 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 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
八、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 上年結轉結余情況明細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六、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說明
八、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九、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十、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一、 關于烏魯木齊市總工會2024年上年結轉結余預算情況說明
十二、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烏魯木齊市總工會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qū)黨委關于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會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堅持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承擔團結引導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責任,鞏固和擴大黨執(zhí)政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貫徹落實市委和自治區(qū)總工會重要工作部署,認真執(zhí)行市工會代表大會、全委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作出的決議。
(二)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認真履行工會各項職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
(三)承擔對涉及職工合法權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擬訂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規(guī)、措施和制度;監(jiān)督和協(xié)助行政部門貫徹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和標準;組織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基層工會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
(四)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為各級工會提供理論政策服務;監(jiān)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組織制度、民主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研究和指導各級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基層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企事業(yè)單位民主管理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xié)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jiān)督保證機制。
(五)貫徹執(zhí)行工會干部管理制度;負責與區(qū)(縣)黨委和有關部門黨委(黨組)協(xié)商推薦同級工會的主管領導人選;協(xié)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會系統(tǒng)干部;研究制定工會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訓規(guī)劃,負責工會系統(tǒng)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協(xié)助市委、市人民政府做好市級勞動模范(含“先進工作者”,下同)的選樹、培養(yǎng)、推薦、評選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獎狀和自治區(qū)勞動模范、“開發(fā)建設新疆”獎章獎狀等獲得者的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工會關于職工勞動福利事業(yè)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并指導和監(jiān)督落實。
(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qū)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烏魯木齊市總工會無下屬預算單位,下設7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組織部、財務部、法律和權益保障部、宣傳教育部、經濟技術勞動保護部和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烏魯木齊市總工會編制數(shù)28,實有人數(shù)120人,其中:在職24人,增加2人;退休94人,增加7人;離休2人,增加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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