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 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 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 預算績效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部門決算報表(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應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2.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
3.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工作。
4.依法對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上級交辦和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指導、監督區縣應急管理執法工作。
6.依法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烏魯木齊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2年度,實有人數36人,其中:在職人員33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3人。
從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看,烏魯木齊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部門決算包括:烏魯木齊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決算。單位無下屬預算單位,下設6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法制督查科(執法協調科)、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
烏魯木齊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2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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