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有關規定編制。該報告由總體要求、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平臺建設、監督保障、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6個部分組成。該報告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積極主動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
一、總體要求
2020年,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按照《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服務,結合我市政務服務工作實際,不斷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為有力有效。
二、主動公開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做好信息公開綜合性工作。完成《烏魯木齊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在規定期限內在相關網站進行了公布。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主動公開”的內容要求,重點完成以下工作:
1.機關職能、機構設置等常規公開項目的公開和動態更新,根據三定方案、主動公開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的職責、內設機構等信息。
????2.對全市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公開。充分利用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站、新疆政務服務網烏魯木齊站點公開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2022年度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烏魯木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相關交易服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等內容,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扎實有效推進落實。
3.完成財政預算、決算信息的公開。在市人民政府網站設立的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網頁公布:“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20年部門預算”、“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19年部門決算”等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
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法依規開展政府信息已申請公開工作,暢通受理渠道,嚴格辦理時限,規范答復格式,提高答復內容的針對性。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
四、平臺建設
一是在市人民政府網站市政務服務管理局主頁開設“預決算及三公經費”欄目,另“雙公示”信息需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雙公示”欄目內查閱,截至目前,按照類別,“預決算及三公經費”欄目現有信息總數35條,“雙公示”現有信息總數1條(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二是扎實做好局屬網站平臺的建設維護工作,安排專人全天候做好新疆政務服務網烏魯木齊站點、烏魯木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的管理運行維護工作,及時更新完善相關信息內容,優化網頁設置,豐富網頁版塊,真正將局屬政務服務公開平臺打造成拉進群眾,暢通交流的新窗口新平臺。
五、監督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完善市政務服務管理局信息工作協作機制,積極推進我局信息公開。主動公開部分,局辦公室牽頭,各相關業務科室對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梳理需公開的政府信息,主動做好公開工作;同時局信息科及政務服務中心定期對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新疆政務服務網烏魯木齊站點定期維護巡檢,及時對信息發布情況進行自查整改。依申請公開方面,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從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全流程管控,保障準確、按時公開信息。
二是拓展信息公開平臺。充分發揮局屬政務服務新媒體平臺直面網民的優勢,組織開展以網上政務服務辦事指導、EMS免費寄遞、網上輔導大廳操作流程、市政務服務大廳自助輔導廳辦事指南等內容為主的線上輔導工作,積極回應網民關切,優化提升政務服務形象。同時,加大與市屬新聞媒體的聯動,積極主動向其提供適應疫情防控實際的政務服務工作新舉措新辦法新亮點,進一步擴大了政務信息公開的媒介平臺,塑造了政務服務良好形象。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學習。局黨組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會議議程,召開局黨組會,傳達學習了市委辦公廳關于信息發布工作相關文件精神,要求全體干部職工要提高警惕,嚴格按照內容審核把關、信息發布“三審三校”等制度,規范信息發布,增強國家安全保密意識,加大安全保密教育培訓。
六、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時效性需進一步增強,公開欄目需要進一步豐富拓展,主動公開的內容需進一步細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需進一步加大等。
2021年我們將進一步改進工作,充實政務公開內容,及時公開廣大群眾關心和需要了解的熱點問題;對信息發布格式要求進行統一,使信息格式更加規范。
附件: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表;
2.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情況表;
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表。
附件1: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度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 | 1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1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附件2: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附件3: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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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網站 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