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各區人民政府,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區)管委會,市屬各委、局、辦:
《烏魯木齊市支持“好房子”土地供應及規劃管理的八條措施》已經市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附件:烏魯木齊市支持“好房子”土地供應及規劃管理的八條措施
烏魯木齊市自然資源局 烏魯木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附件
烏魯木齊市支持“好房子”土地供應及
規劃管理的八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兩會對建設“好房子”的要求,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對土地、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等方面進行優化提升,推動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更好適應人民群眾對高品質居住需求,現結合我市實際,針對新建、在建且具備變更條件的居住項目,制定“好房子”土地供應及規劃管理相關措施。
一、合理設置住宅戶屬陽臺
為提供多樣化生活空間,滿足居民休憩、晾曬、冬儲等需求,提升居住品質,使住宅功能更完整、居民生活更舒適,可按需設置封閉或開敞陽臺。為適應北方氣候、減少高空墜物風險、營造建筑整體形象,鼓勵高層住宅設置封閉陽臺;規劃道路紅線寬>30米的城市道路兩側建筑沿街面,不得設置開敞陽臺。
陽臺設計進深不超過2.1米,每戶陽臺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套內建筑面積的15%。封閉陽臺按照圍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容積率,按照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并收取土地出讓價款;開敞陽臺按照圍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容積率,按照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并收取土地出讓價款。
符合上述情況的陽臺應當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圖紙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載明總建筑面積和計容建筑面積、不計容建筑面積。規劃核驗、房屋測繪及不動產登記時按房屋實測建筑面積進行登記。
二、優化設備平臺設置
每套住宅可設置一個用于放置集中空調外機的設備平臺,平臺進深不超過1.0米、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4平方米;如分散設置時,設備平臺的數量不宜超過每套住宅居住空間個數,每個設備平臺的進深不超過0.6米、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1平方米。
三、豐富居住空間形式
居住建筑層高不應低于3米、不高于5米。客廳挑空部分層高不大于兩層高度、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住宅套內建筑面積的25%且不大于50㎡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超出部分按2倍計算容積率。
四、增配鄰里共享空間
可結合小區入口、入戶大堂或依托沿街、街角首層配建地上鄰里共享公共空間,作為會客、親子、閱讀、交流、健身等場所使用。鄰里共享公共空間的建筑面積按照350平方米/千戶計算,單處最大面積350平方米,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地塊容積率,建成后由開發建設企業自持,面向全體業主運營,不得分割登記,不得轉讓、抵押。
五、支持下沉空間建設
有條件的居住小區結合場地條件及集中綠地、活動場地設置下沉空間,與下沉空間相連的地下建筑,作為非經營性由業主共享的文體活動設施,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不得分割登記,不得轉讓、抵押。
六、完善住宅車位配建
住宅小區配建機動車車位中,允許設置一定比例的子母停車位,子母停車位均應按標準車位尺寸設置,一組子母車位按1.5個標準車位折算;其總量不得超過標準車位總量的5%。
七、靈活配建保障住房
對需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可采用原地配建、異地配建、交費抵配建、異地購買或提供成套住房抵換等多種方式完成配建工作。
八、“好房子”應滿足國家《住宅項目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25年第3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本措施2025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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