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各區發展改革委,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和產業發展局,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天然氣價格改革部署要求,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自治區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新發改能價〔2018〕593號)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烏魯木齊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類用戶配氣價格
烏魯木齊市管道天然氣綜合配氣價格為0.26元/立方米,在此基礎上分類核定用戶配氣價格:
(一)居民用氣配氣價格為0.52元/立方米;
(二)集中供熱用氣配氣價格為0.11元/立方米;
(三)工商業用氣配氣價格為0.78元/立方米。
二、有關要求
(一)配氣價格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3年校核調整一次。當管道投資、配送氣量、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可提前校核。天然氣配氣價格制定調整過程中,將綜合考慮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適當控制價格水平,對應調未調產生的收入差額,可分攤到未來年度進行補償或扣減。
(二)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生產和供需銜接,保障我市天然氣供應穩定;不得以改變計價、增設環節等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配氣價格,擅自增加法定收益。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3日起執行。
2024年6月12日
文件下載:關于公布烏魯木齊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的通知(烏發改規〔2024〕8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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