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請后,一般多長時間能拿到許可證?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煙草專賣局審批發放煙草專賣許可證,應當自受理之日起8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對外承諾縮減期限的,以承諾期限為準。
審批機關在上述規定期限內不能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審批期限可以延長4日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依法需要聽證、評審、檢驗、檢測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審批機關應當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
2.我的商店名稱換了,應該辦理什么手續?
商店名稱換了,應該辦理變更手續。依據是《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持證人改變經營地址(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的,應當重新申領煙草專賣許可證;所持有的煙草專賣許可證其他登記事項發生改變的,應當及時變更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人、經營者姓名以及經營地址名稱等登記事項發生改變,或者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造成經營地址變化的,持證人應當及時提出變更申請。變更許可范圍的,持證人應當提前提出變更申請。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持證人在家庭成員間變化的,可以申請變更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3.我轉了別人的店,能不能申請把煙草證變成我的名字?
不可以,轉接別人的商店,屬于經營主體發生變化,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申請人擬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受理機關提出煙草專賣許可證新辦申請。發生下列情形的,應當向受理機關重新提出新辦申請:(一)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持證人改變經營地址(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除外);(二)經營主體發生變化;(三)發生《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情形的。因此,您需要重新提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新辦申請。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負責人發生變化后,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任何企業或者個人不得涂改、偽造、變造煙草專賣許可證。不得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經營主體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受理機關提出新辦申請。因此,一般情況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負責人發生變化,也就是俗稱的店鋪轉讓問題,新接手的經營者,如果需要繼續經營卷煙,應當先由原經營者對舊有的許可證辦理歇業注銷手續,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4.辦理延續都要提供什么資料?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新辦、延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需要核查以下材料:(一)申請表;(二)營業執照;(三)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許可證有效期滿了,為什么定不了煙?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發證機關應當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證。
6.我的許可證快要到期了,應該什么時候辦理延續申請?
應當在煙草專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7.我許可證還沒有到期,現在商店不準備經營了,煙草證怎么辦?
依照《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持證人在許可證有效期限內不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及時提出歇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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