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涉及烏魯木齊市生態環境信訪件第十四批11件,現將交辦問題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 |
涉及區縣及部門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備注 |
1 |
經開區(頭屯河區)天柱山街國稅小區內門面店占用小區停車位,露天使用煤炭烤肉,煤煙味較大。曾多次向物業反饋無果,望嚴肅查處。 |
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5年3月31日,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區建設局、區市場監督局、高鐵街道辦事處聯合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投訴人反映問題進行現場核實。經開區(頭屯河區)天柱山街國稅小區沿街商戶占用店外場地進行露天燒烤,占用區域不屬小區停車位,燒烤爐為具備油煙凈化功能的低碳環保無煙燒烤車,現場核查時,燒烤使用果木炭,燒烤爐油煙凈化設備未使用,煙味較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調閱該店手續,該商鋪手續齊全。 |
是 |
1.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現場批評教育該店負責人,要求燒烤時必須使用油煙凈化設備,燒烤燃料必須使用果木炭。現場檢查時,當事人立即開啟油煙凈化裝置,完成整改,并承諾在以后燒烤時嚴格使用油煙凈化裝置,燃料使用果木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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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磨溝區河馬泉新區天賜學府二期綠化全被一樓住戶占用,私自違建小花園,但一樓住戶購房時本不帶小花園。地庫入口被物業堆放建筑材料用于售賣給裝修業主,占用小區道路,多次向物業和瑞景社區舉報無果,望處理。 |
水磨溝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天賜學府二期小區位于水磨溝區彩霞路899號,2023年12月31日交付,共11棟樓房22個單元,總戶數751戶,已入住149戶,由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物業服務。1.投訴反映水磨溝區河馬泉新區天賜學府二期綠化全被一樓住戶占用,私自違建小花園,但一樓住戶購房時本不帶小花園的問題。經現場查看并核對烏魯木齊市林業和草原局(烏魯木齊市園林管理局)提供的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認定書,天賜學府二期一樓住戶存在侵占公共綠地的問題,該小區公共綠化區域被居民違規占用30戶,用于建設護欄、涼亭等構筑物,面積約1980平方米。2025年1月3日河馬泉街道辦事處執法中隊已拆除圍欄護欄10戶,面積約780平方米,但公共綠地區域尚未恢復。2.投訴反映地庫入口被物業堆放建筑材料用于售賣給裝修業主,占用小區道路,多次向物業和瑞景社區舉報無果,望處理的問題。經水磨溝區建設局、河馬泉街道辦事處核實,該小區只有1個地庫出入口,房產開發商北控新開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在地庫出入口堆放施工砌塊和沙子等材料,用于小區漏水或者地面的維修。2025年3月初,社區和物業接到業主反映此問題后,物業多次要求房產開發商盡快清理,房產開發商于2025年3月20日將堆放的材料清理完畢。 |
是 |
1.水磨溝區河馬泉街道辦事處執法中隊依據《烏魯木齊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結合違建實際,已向圈占綠地的30戶業主下達責改通知書,要求4月6日前對違法圈占綠地的圍欄及構筑物自行拆除,水磨溝區建設局督促物業公司及時做好綠地恢復、草籽補種工作。水磨溝區河馬泉街道辦事處執法中隊將對未在期限前自行拆除的違章建筑啟動一般行政處罰程序,對逾期未拆除的違章建筑進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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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依巴克區特變金滿城小區一號樓面向高架橋,其他樓與高架間都設有隔音板,但一號樓沒有,高架上汽車噪聲擾民,望安裝隔音板。 |
市城管局、沙依巴克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沙依巴克區特變金滿城小區位于沙依巴克區老滿城街1066號,由新疆特變電工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建設,該小區1號樓位于西外環東側,直線距離約82米。西外環城市快速路建設于2012年,建設時期主要考慮已有臨近小區的環境影響,設計安裝部分隔音屏障設施。該小區建設晚于高架橋建設,相關路段未安裝隔音屏,缺失約200米。經現場核查,結合所屬社區及居民現場走訪了解情況,該小區噪聲環境受到西外環城市快速路交通噪音影響。 |
是 |
1.市城市管理局將該小區臨近城市快速路部分路段未設計建設隔音屏障設施問題,列入設施維修改造計劃,在4月10日前報市人民政府,按照政府采購程序要求,在5個月內完成相關路段隔音屏障安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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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舉報人反映自己在水磨溝區順河苑小區3號樓3單元門口綠化帶上種植花卉及搭建葡萄架,周邊居民都很喜歡且無人反對,前期某戶居民將此情況反映至督察組后社區準備將花卉和葡萄架拆除,舉報人認為自己的舉動為美化環境,拆除的處理方法不合理,望現場查看后再做處理。 |
水磨溝區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順和苑小區位于水磨溝區河灘北路606號,2011年建成,共9棟樓房740戶,物業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物業服務。小區3號樓前公共綠化區域被居民占用種菜,占用面積約240平方米。2025年3月30日南湖北街道辦事處向侵占綠地種菜養花的居民做耐心細致的宣傳釋法工作,在征得居民同意后,幫助居民對花進行移植,對草進行清理,并拆除葡萄架。 |
是 |
1.水磨溝區建設局、水磨溝區園林局、水磨溝區南湖北街道辦事處向侵占綠地的居民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烏魯木齊市城市綠化條例》普法和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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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舉報人反映高新區(新市區)天匯世紀花苑小區物業侵占公共綠地建設停車場問題及蜘蛛山無法上山問題,希望對物業有處罰結果及能有上蜘蛛山晨練的權利。 |
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林草局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1.天匯世紀花苑小區物業侵占公共綠地建設停車場問題部分屬實。2025年3月31日,市林草局、高新區(新市區)園林局、建設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資源分局、石油新村街道辦事處前往新市區阿勒泰路天匯世紀花苑小區開展現場核實。經核查,為保障生命通道暢通,解決天匯世紀花苑小區停車難問題,該小區物業于2024年7月15日將阿勒泰路天匯世紀花苑小區門內向東80米約300平方綠化用地改造為停車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天匯世紀花苑小區業主委員會于2024年6月16日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業主簽字、電話問詢等方式進行投票,小區共計2098戶(包含木材廠家屬院業主),此次參與1442戶,1138戶同意,223戶不同意,81戶棄權,參與人數已達到全體業主2/3,同意人數達到參與投票業主1/2。2024年7月15日天匯世紀花苑小區業主委員會同意將小區公共綠地變更為停車場并公示結果,物業公司按業主大會投票結果實施停車場改造。市住建局反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烏魯木齊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烏魯木齊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九條,因小區公共綠地變更為停車場已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形成決議,同意將綠化帶改造為公共停車場,如業主有意見,建議向屬地社區和業主委員會申請再次投票。高新區(新市區)園林局反饋,天匯世紀花苑小區業主委員會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承諾書,承諾于2025年5月30日前進行同等面積補綠。 |
是 |
1.高新區(新市區)園林局督促天匯世紀花苑小區物業已于2025年3月25日制定補綠方案,2025年5月30日前在長春南路地鐵站恢復區域進行同等面積補綠,并盡快按照實施方案進行補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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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磨溝區河灘北路順河苑3號樓樓前有住戶種植蔬菜,尋求物業和社區均未得到滿意答復,望盡快解決。 |
水磨溝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針對水磨溝區河灘北路順河苑3號樓樓前有住戶種植蔬菜的問題。經核實,順和苑小區位于水磨溝區河灘北路606號,于2011年建成,共9棟樓房740戶,新疆城建物業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物業服務。小區3號樓前公共綠化區域被1樓4戶居民占用種菜,占用面積約240平方米。2024年至今順和苑社區收到兩次占用綠地種菜的反映,順和苑社區組織物業公司和居民現場協調,但其中一戶種菜的居民情緒較大,造成該問題未能及時解決。水磨溝區建設局、水磨溝區園林局、南湖北街道辦事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是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項之規定:“物業使用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侵占、損壞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公共綠地、共用設施的”和《烏魯木齊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和破壞城市綠化用地”,對居民進行宣傳和解釋。 |
是 |
1.2025年3月30日水磨溝區建設局、南湖北路街道辦事處、物業公司入戶向居民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4戶居民均同意整改,當日將違建的葡萄架和花磚全部拆除,移除居民所種植的大蔥、白菜等蔬菜,物業公司已完成占用區域的翻土及草籽播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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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恒泉環??萍加邢薰居么筌噺母嗜だ瓉砗谠鼉A倒至米東區白楊河鄉梧桐窩子村合盛硅業北面空地,導致附近氣味大,該情況已持續一周多且每日都有大車傾倒。 |
甘泉堡經開區(工業區)管委會、米東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5年3月31日,市生態環境局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區)分局會同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米東區分局、市自然資源局米東區分局、米東區白楊河鄉梧桐窩子村委會進行了現場調查。烏魯木齊市天恒泉環??萍加邢薰疚挥谛陆疄豸斈君R市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區)禾潤街99號,是新疆天物生態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投訴人所反映的傾倒黑渣區域位于該企業廠區北側1.5公里處,為該企業肥料半成品堆場,占地約150畝,四周無居民居住,2019年4月使用至今。堆場建有高于堆放物高度的圍擋,堆場內堆放有肥料半成品約1萬噸,玉米芯、棉花秸稈約1000噸。 |
是 |
1.市生態環境局督促和指導甘泉堡分局加強企業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減少堆場異味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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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經開區(頭屯河區)天然理想城與科創路交叉路口有攤販占道經營,有人亂扔垃圾、隨地大小便,環境衛生臟亂差,經營車輛長期停放在人行道,還存在人行道私搭亂建鋼板棚的情況,影響附近居民出行安全。相關部門多次現場核查,但均未處理上述問題。 |
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市城管局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收到信訪投訴問題后,經開區(頭屯河區)高度重視,2025年3月30日已組織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經開區(頭屯河區)交警大隊及經開區(頭屯河區)白鳥湖街道辦事處會同市城市管理局赴現場進行核查,對搭建的帳篷和地面垃圾進行了清理,當日已完成。2025年3月31日再次組織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經開區(頭屯河區)交警大隊及經開區(頭屯河區)白鳥湖街道辦事處會同市城市管理局赴現場進行核查,經核查,經開區天然理想城與科創路交叉路口劃定了經營區域,現場核查時有5家流動攤販經營,未發現舉報反映“有人亂扔垃圾、隨地大小便,環境衛生臟亂差,經營車輛長期停放在人行道,人行道私搭亂建鋼板棚”的情況,所以舉報反映“相關部門多次現場核查,但均未處理上述問題”的情況部分屬實。 |
是 |
1.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督促環衛作業單位做好日常保潔工作,并要求流動攤販加強經營區域衛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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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經開區(頭屯河區)金橋路699號新疆藝術學院通往家屬區兩側山體滑坡嚴重,家屬區旁邊的工程學院大片濕地被毀(濕地2019年起陸續被填埋,無環評手續),建筑垃圾、揚塵漫天飛,2022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多次反映,但兩個學校領導不重視假整改。藝術學院樓頂和一樓違規加蓋房屋和玻璃房(1號樓至6號樓樓頂尤為嚴重),5號樓三單元頂樓有人養鴿子,嚴重干擾居民正常生活。藝術學院路邊違章停車無人管理,修車人員將人行道作為修車場地,將機油倒入綠化帶,嚴重破壞生態環境,藝術學院領導置若罔聞。 |
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 |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5年3月31日,經開區(頭屯河區)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區教育局、區園林管理局、區建設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執法分局、區交警大隊、白鳥湖街道辦事處會同市城市管理局現場查看,新疆藝術學院、新疆工程學院歸口自治區教育廳管理。舉報反映問題位于經開區金橋路699號新疆藝術學院(金橋校區)家屬區及其周邊,現場核實情況如下:1.針對舉報反映經開區金橋路699號新疆藝術學院通往家屬區兩側山體滑坡嚴重問題。經核實,2014年,新疆藝術學院修建了金橋路與學院家屬區聯通道路,道路東側山體坡面位于新疆藝術學院圍墻內,道路西側山體坡面歸屬新疆工程學院,新疆工程學院已覆蓋了防護網。兩側山體坡面有少量地表表土被雨水沖刷至坡底,并非山體滑坡,該舉報反映問題部分屬實。2.針對舉報反映家屬區旁邊的工程學院大片濕地被毀(濕地2019年起陸續被填埋,無環評手續),揚塵漫天飛問題。舉報反映區域為新疆工程學院院內東北側空地,該區域國土“二調”“三調”均不涉及濕地地類,空地內覆蓋野生植被,土質堅實,未發現揚塵現象,該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3.針對舉報反映建筑垃圾問題?,F場核查時,該區域內堆放建筑垃圾3堆,約8立方米;空地南側設置生活垃圾中轉站1處,周邊堆放少量廢棄舊家具,并散落少量白色垃圾,該舉報反映問題屬實。4.針對舉報反映藝術學院樓頂和一樓違規加蓋房屋和玻璃房(1號樓至6號樓樓頂尤為嚴重)問題。經核實,2022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藝術學院家屬區有7戶業主在樓頂建設的房屋被定性為違建,當時已拆除完畢,目前未發現違建,該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5.針對舉報反映5號樓三單元頂樓有人養鴿子,嚴重干擾居民正常生活問題。經現場核實,藝術學院家屬區5號樓業主在單元樓頂飼養鴿子6只、烏雞2只,該舉報反映問題屬實。6.針對舉報反映藝術學院路邊違章停車無人管理問題。經經開區(頭屯河區)交警大隊核實,新疆藝術學院路邊違章停車情況屬實。7.針對舉報反映修車人員將人行道作為修車場地,將機油倒入綠化帶,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經經開區(頭屯河區)交通運輸執法分局核實,藝術學院周邊道路未發現汽車修理場地,現場也未發現道路旁綠化帶內有機油倒入痕跡,該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 |
是 |
1.新疆工程學院、新疆藝術學院已于4月1日將山體坡面被雨水沖刷到路面的地表表土清理完畢,經開區(頭屯河區)建設局督促兩家單位加強對山體坡面的日常管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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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4年,自建設局修建新市區安吉三巷48號至90號路段后,道路邊留了2-3米未硬化地塊,目前有亂扔垃圾及揚塵的情況。 |
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2025年3月31日,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會同高新區(新市區)建設局、區城市管理局、二工鄉前往二工鄉三工村七隊安吉三巷進行現場核實。經核查,現場有少量廢舊家具和生活垃圾堆放,存在一處區域為未硬化條狀空地,該區域上附著戈壁土,該區域停放車輛駛入安吉三巷時,存在將黃土帶入行車道的情況,會產生少量揚塵。該未硬化區域最寬約4米,長約400米,面積約1500平方米。土地性質屬于村集體未規劃未利用地,土地權屬屬于二工鄉三工村村集體。 |
是 |
1.針對道路未硬化問題,高新區(新市區)二工鄉協調三工村村委會對該區域進行平整壓實,預計2025年4月13日前完成。同時,在未平整壓實前,三工村根據道路揚塵情況對該區域灑水降塵,減少揚塵污染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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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米東區德瑞尚品8號樓一樓小花園違規擴建,占用小區綠化用地。 |
米東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該信訪件所屬位置為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民康南路988號德睿尚品8號樓一樓,一樓住戶門前綠地安裝了高約1.7米的鐵柵欄,存在占用公共綠地的情況。 |
是 |
米東區東路街道辦事處已于2025年3月31日將擴建圍欄拆除,同時向居民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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