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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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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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區縣及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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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核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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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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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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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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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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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天然理想城與科創路交叉路口有攤販占道經營,有人亂扔垃圾、隨地大小便,環境衛生臟亂差,經營車輛長期停放在人行道,還存在人行道私搭亂建鋼板棚的情況,影響附近居民出行安全。希望將其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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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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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此案件與“受理編號WLMQD20250331168”反映的問題基本相同。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3月31日,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警大隊及白鳥湖街道辦事處會同市城市管理局,開展現場整治工作,清理占道經營車輛,劃設臨時便民經營區域,引導流動攤販在指定區域內規范經營。
2025年4月1日,接到此次轉辦的第十五批1號件(WLMQD20250401172),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組織區城市管理局、白鳥湖街道辦事處,會同市城市管理局聯合復查。經現場復查,經開區天然理想城與科創路交叉路口現場有7家流動攤販在劃定區域內經營,未發現舉報人反映的“隨地大小便、環境衛生臟亂差、經營車輛長期停放在人行道、人行道私搭亂建鋼板棚”,該情況部分屬實。
關于“經開區天然理想城與科創路交叉路口有攤販占道經營”情況,2023年以來,烏魯木齊市陸續出臺《2023年促進消費工作實施方案》《烏魯木齊市低收入群體就業創業增收三年行動計劃》,在交通流量較小的支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區等區域劃設臨時攤位,引導攤販規范經營。經現場查看,天然理想城小區地處偏僻,周邊商戶較少,流動攤販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周邊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為防止影響居民出行的情況發生,區城市管理局要求攤販每日經營結束后清理垃圾并分類投放,且督促新疆建發城服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做好日常保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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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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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在交通流量較小的支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區等區域劃設臨時攤位,引導攤販規范經營。要求攤販每日經營結束后清理垃圾并分類投放,對違規者采取警告、暫停經營資格等處罰,并督促新疆建發城服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做好日常保潔工作。
2.由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交警大隊、街道社區每日對該區域進行巡查,發現車輛違規停放、環境衛生問題及時處理。
3.由白鳥湖街道辦事處強化政策宣傳引導,加強經營秩序管理,要求攤販嚴格在劃設區域經營,自覺履行衛生保潔責任,做到攤撤地凈,共同維護市容環境整潔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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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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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區西山街道永康社區騎馬山路九和居園丁小區東側鐵路旁(自治區監督局旁)有一個大垃圾場味道大,已存在多年,有時晚上還能看到火光懷疑在焚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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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區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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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2025年4月1日,沙依巴克區城管局、西山街道辦事處前往投訴點位進行核實,發現投訴人所說的“垃圾場”實為烏魯木齊某環衛清運隊有限公司垃圾清運車輛停車場,地址為騎馬山路東二巷2號,該區域屬于兵團第十二師104團土地紅線區域,占地面積約1000平方米。該公司于2022年入駐該停車場,主要業務為冰雪清掃、清運垃圾。
經現場查看,發現該公司停車場內堆放有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已使用綠色防塵網覆蓋,現場無生活垃圾,無異味。經走訪周邊居民了解情況,該公司無夜間焚燒垃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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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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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依巴克區城管局已督促該公司將存放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運至烏魯木齊市指定建筑垃圾處置點位,并對現場遺留裸土進行濾網覆蓋,現已整改完畢。
2.沙依巴克區城管局、西山街道辦事處將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力度,督促該公司對其收運的垃圾進行日產日清,避免垃圾再次囤積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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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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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街道京疆路社區河北東路朗月盛境小區一期三區9號樓后公共綠地被一樓住戶改造成私家花園,部分住戶將窗戶改成門方便進出花園,該情況在小區內普遍存在且已經持續3、4年向社區和物業反映均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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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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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2025年4月1日,高新區(新市區)城管局、建設局、自然資源分局、園林局及喀什東路街道工作人員前往朗月盛境小區進行現場核查。朗悅盛境小區位于河北東路189號,經摸排共計3戶存在圈占公共綠地及窗改門的情況,分別為圈占綠地進行硬化以及窗改門、僅圈占綠地、圈占綠地以及窗改門。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街道反饋近3-4年沒有居民投訴朗月盛境小區一期三區9號樓后公共綠地被圈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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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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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街道針對投訴問題與朗月盛境小區開發商、和瑞祺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核實溝通,督促物業立即拆除3戶圈占綠地的圍欄,4月1日已拆除完畢。
2.因做地面硬化的居民家中目前僅有一位獨居老人,其孩子表示他們目前不在本市,無法到達現場,待返回烏市后,預計4月10日前完成地面硬化拆除工作。
3.針對窗改門問題,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要求2戶窗改門的居民將窗戶恢復原狀。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街道、小區物業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做好小區業主引導工作,督促居民將窗改門恢復原狀,預計10月30日前完成此工作。
4.待地面硬化拆除工作后,物業公司將對侵占綠地區域進行補種,預計4月30日前完成補種工作。
5.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街道將加大轄區綠化環境巡查監管力度,及時制止并督促整改破壞綠化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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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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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新市區)碧桂園璽越小區6號樓一樓原本為老年活動中心(存在烹飪及油煙擾民現象),向社區、物業及12345反映后老年活動中心被改造成名為甘肅人家的餐廳,其產生的油煙從住戶油煙機中溢出反味至家中,油煙味大影響正常生活,該情況已持續一個多星期。污染類型為油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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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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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1.2025年4月1日,經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天津路街道相關人員進行實地核查,高新區(新市區)碧桂園璽越小區6號樓共7層,3至7層為住宅,2單元1至2層樓為烏魯木齊杰盛房地產有限公司建設的配套養老服務設施。高新區(新市區)民政局反饋,該開發商于2024年5月10日與高新區(新市區)民政局簽訂新建住宅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移交協議書。根據高新區(新市區)民政局與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訂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管理和服務合作協議,2023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30日期間由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運營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按照合作協議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需提供老年人的助餐服務,甘肅人家是該公司的幸福食堂合作方,雙方于2025年3月4日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由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提供餐廳經營的有效證照和食品加工許可證。經核實,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餐飲服務,也取得了食品經營許可證。
2.甘肅人家(餐廳)于3月17日開始營業,位于1樓,面積為120平方米,無獨立煙道,使用公共煙道進行油煙排放,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據天津路街道工作人員向樓上居民核實,存在油煙從住戶油煙機中溢出反味的情況;今年以來社區、物業及12345熱線未收到老年活動中心被改造成名為甘肅人家的餐廳投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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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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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1日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前設置獨立煙道,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根據設備到貨安裝情況,該公司已申請將整改期限延期至4月15日。目前該公司已自行拆除吸油煙機、封閉使用的公共煙道。由于該樓為商住樓模式,沒有獨立煙道,該公司根據協議需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針對以上情況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已購買1臺油煙凈化除味一體機。根據該設備的檢測報告(佳園環檢[2024]第0765號),產生的油煙異味能通過凈化處置后直排,不需要另設煙道,故計劃于4月15日前安裝此設備。該公司表示在新設備安裝運行1周后,將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油煙進行檢測,高新區(新市區)城市管理局、天津路街道將持續跟進后續情況,視整改情況做出進一步處理。
2.整改期間為保證老人餐食供應,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已協調該公司附近門店調配餐食,目前助餐點僅加工蒸煮類食物。
3.高新區(新市區)民政局加強對烏魯木齊市白首之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正常運營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加強助餐服務的行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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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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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溝區河馬泉街道瑞景社區天賜學府二期綠化全被一樓住戶占用,私自擴建小花園,地庫出入口被物業堆放水泥用于售賣給裝修業主,占用小區道路,多次向物業和瑞景社區舉報無果,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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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溝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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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天賜學府二期小區位于水磨溝區彩霞路899號,2023年12月31日交付,共11棟樓房22個單元,總戶數751戶,已入住149戶,由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物業服務。
1.投訴反映“水磨溝區河馬泉街道瑞景社區天賜學府二期綠化全被一樓住戶占用,私自擴建小花園”的問題。經現場查看并核對烏魯木齊市林業和草原局(烏魯木齊市園林管理局)提供的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認定書,天賜學府二期一樓住戶存在侵占公共綠地的問題,該小區公共綠化區域被居民違規占用30戶,用于建設護欄、涼亭等構筑物,面積約1980平方米。2025年1月3日河馬泉街道辦事處執法中隊已拆除圍欄護欄10戶,面積約780平方米,但公共綠地區域尚未恢復。
2.投訴反映“地庫出入口被物業堆放水泥用于售賣給裝修業主,占用小區道路,多次向物業和瑞景社區舉報無果,望處理”的問題。經水磨溝區建設局、河馬泉街道辦事處核實,該小區只有1個地庫出入口,房產開發商北控新開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在地庫出入口堆放施工砌塊和沙子等材料,用于小區漏水或者地面的維修。2025年3月初,社區和物業接到業主反映此問題后,物業多次要求房產開發商盡快清理,房產開發商于2025年3月20日將堆放的材料清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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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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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磨溝區河馬泉街道辦事處執法中隊依據《烏魯木齊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結合違建實際,已向圈占綠地的30戶業主下達責改通知書,要求4月6日前對違法圈占綠地的圍欄及構筑物自行拆除,水磨溝區建設局督促物業公司及時做好綠地恢復、草籽補種工作。水磨溝區河馬泉街道辦事處執法中隊對未在期限自行拆除的違章建筑啟動一般行政處罰程序,對逾期未拆除的違章建筑進行拆除。
2.水磨溝區建設局、河馬泉街道辦事處督促綠城物業公司加強日常巡查,避免再次出現在地庫出入口堆放施工砌塊和沙子等材料的情況發生。
3.水磨溝區建設局督促河馬泉街道辦事處落實物業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收集業主訴求,組織物業、相關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辦法,及時解決業主反映的各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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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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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天柱山街126中學附近的流動攤販占道經營,亂扔垃圾,環境衛生臟亂差,影響附近居民、學生出行,多次向社區、城管部門投訴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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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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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收到此投訴問題后,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針對投訴人反映的“經開區天柱山街126中學附近的流動攤販占道經營,亂扔垃圾,環境衛生臟亂差,影響附近居民、學生出行”的問題,2025年4月1日經開區(頭屯河區)人民政府組織區城市管理局、高鐵街道辦事處會同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局現場核實。經現場核查,下午時段,在大明湖路與慈湖路路口有4戶流動攤販收攤后垃圾未及時清理、學生放學亂丟垃圾的現象,周邊環境衛生狀況不佳。
針對投訴人反映的“多次向社區、城管部門投訴無果”的情況。經核實,社區與區城市管理局前期曾接到反映。2025年3月13日,由區委政法委組織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教育局、126中學慈湖路校區、高鐵街道召開現場協調會,為改善該區域環境,由高鐵街道每日在16時至18時學生放學期間進行值守并普法宣傳,勸導流動攤販在指定區域內經營,減少對附近居民、學生出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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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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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對未在指定區域內經營的4戶流動攤販已依法依規及時進行了清理。
2.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督促環衛作業單位新疆建發城服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加強該區域日常清掃保潔,要求流動攤販加強自由經營區域衛生管理。
3.經開區(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高鐵街道辦事處每日對該區域進行巡查,對不在劃定區域、占用消防通道經營等行為嚴格監管,確保商戶規范經營,防止出現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附近居民、學生出行的情況;同時加強對環境衛生問題及時處理,保障沿街環境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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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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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區喀什東路街道晨光社區錦繡年華小區南區1號樓樓道內充滿惡臭,多年來向物業和社區投訴,回復說樓道的下水和市政管網下水管共用,所以會反味,望解決。污染類型為異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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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政府、市水務局、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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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接到信訪投訴后,高新區(新市區)建設局聯合喀什東路街道工作人員到晨光社區錦繡年華小區南區1號樓進行現場核實。錦繡年華南區位于嘉興街530號,由烏魯木齊霄龍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提供物業服務,錦繡年華小區南區1號樓共計5個單元。經喀什東路街道辦事處現場核實,錦繡年華小區南區1號樓1單元、3單元樓道、電梯內存在異味。經與社區核實不存在針對該問題的多次投訴情況。
2025年2月9日,因錦繡年華小區南區1號樓污水管道破裂,導致污水滲漏至該樓棟一樓與地下車庫之間設備間夾層處。物業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對管道進行維修,非下水和市政管網下水管共用導致出現異味。因管道破裂發生在冬季,部分滲漏污水凍結,且設備間夾層僅1.5米高,部分區域管道交錯,導致施工空間不足,污水處理不及時產生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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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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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區(新市區)建設局、喀什東路街道督促物業公司對樓棟一樓與地下車庫之間設備夾層處污水和施工殘留垃圾進行清理,清理完畢后對該區域進行消殺處理,此項工作已于4月2日完成。
2.高新區(新市區)喀什東路街道已安排物業購買空氣清潔劑安裝至一號樓樓道及電梯內抑制異味,并做好該樓棟通風工作。
3.高新區(新市區)建設局、喀什東路街道做好對物業的監督檢查,督促做好小區內的環境衛生保潔和設施設備維護工作,提升服務質量。喀什東路街道組織社區加強宣傳,防止問題出現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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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東區養路段中泰化工發電廠等兩個電廠和一個水泥廠對周邊環境污染嚴重,異味大并且霧霾也很重,致使周邊居民無法正常開窗通風,這種情況已持續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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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東區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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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米東區人民政府收到該信訪件后,立即聯合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地磅街道辦事處、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對該信訪件所涉及的“中泰化工發電廠等兩個電廠和一個水泥廠”進行核查。經現場核查,兩個電廠分別為位于米東區華泰街的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熱電部與新疆華電米東熱電有限公司,水泥廠為位于米東區東祥路的新疆米東天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1.企業基本情況。信訪件中所涉及的華泰公司熱電部建設有2×135兆瓦自備熱電站及3×410噸/小時燃煤機組,配套建設有除塵、脫硫、脫硝等污染防治設施。米東天山水泥公司以華泰公司工業廢渣(電石渣)為生產水泥的原料,現有2條100%電石渣替代石灰石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及水泥粉磨系統,年生產熟料124萬噸、水泥150萬噸,配套建設有除塵和脫硝等污染防治設施。米東熱電公司建設有2×300兆瓦循環流化床抽氣機組,配套建設有除塵,脫硫,脫硝等污染防治設施。上述3家單位治污設施中均包含脫硝工藝,主要廢氣排放口均安裝有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測系統。
2.針對投訴人反映“對周邊環境污染嚴重,異味大并且霧霾也很重,致使周邊居民無法正常開窗通風,這種情況已持續多年”問題。經市生態環境局米東區分局執法人員核查,該區域異味主要來源于3家單位脫硝過程中產生的無組織廢氣,存在異味情況屬實。在不利天氣的影響下,3家企業污染物擴散不利,污染物聚集,對周邊環境有一定影響,導致該區域居民開窗通風不適。執法人員通過查閱上述3家單位DCS系統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調閱2024年全年和2025年第一季度廠界無組織廢氣檢測報告,報告顯示污染物達標排放,3家企業污染物排放均在有效監管且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因此不存在嚴重污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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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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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態環境局米東區分局通過執法監管,嚴格要求企業達標排放并實施減排項目,減少周邊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緩解環境空氣質量壓力,進一步減輕異味對居民生活的影響;2025年3月21日至4月2日期間,對華泰公司、米東熱電公司、天山水泥公司異味排放情況開展執法監測。監測報告出具后,將依據結果依法調查處理(監測報告預計4月12日出具)。
2.米東區地磅街道辦事處做好周邊居民環保宣傳工作,落實公眾參與、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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