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烏政通規〔2024〕2號),現將載貨汽車限行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隨著我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城市汽車保有量與日俱增,截止2024年底全市汽車保有量達到177萬輛,其中貨運車輛達到11.9萬輛,城市道路通行壓力日益嚴峻。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電子商務及物流運輸行業的迅猛增長,貨運車輛需求量逐年攀升。物流運輸業貫穿社會各個行業領域,銜接生產與消費,涉及領域廣,對區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在2020年實施的《關于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烏政通〔2019〕19號)基礎上,對我市現行載貨汽車限行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形成了《關于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烏政通規〔2024〕2號),在確保符合國家及自治區相關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平衡好緩堵、環保與物流之間的關系,在確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暢通的條件下,最大限度緩解貨運車輛通行難問題,推動我市物流行業快速發展,構建良好營商環境,為更好的服務居民生活和促進經濟發展創造條件。
二、適用范圍
載貨汽車:按照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9)中相關規定,載貨汽車是指包含重型、中型、輕型、微型各類結構的載貨汽車。
三、主要內容
《關于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烏政通規〔2024〕2號)中按照載貨汽車重型、中型、輕型及以下的規格分類按區域、道路及時段制定了不同的限行措施,同時針對新能源各類型載貨汽車、皮卡車(多用途載貨汽車)放寬了限行措施。
(一)重型載貨汽車在城市中心區限行區域內每日8:00-24:00限行,其他時段允許重型載貨汽車通行。在城市核心區限行區域全天禁止通行。在重點片區貨運通道規定的道路,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其它時段允許通行。
(二)中型載貨汽車在中型載貨汽車限行區域內每日8:00-24:00限行,其他時段允許通行。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按照輕型載貨汽車限行規定執行。
(三)輕型載貨汽車在輕型載貨汽車限行區域內,工作日早晚高峰(8:30-10:30,18:30-20:30)限行,其他時段允許通行。在20條主要道路,每日8:00-22:00限行,其他時段允許通行。
(四)新能源重型載貨汽車在城市中心區限行區域內除重點道路每日8:00-24:00限行,在限行區域內其它道路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其它時段允許通行。在城市核心區限行區域內除一環路以內(東一環路、西一環路、南一環路、北一環路圍合區域內及橋下道路)全天限行,其它區域每日0:00-8:00允許通行。
(五)新能源中型、輕型及以下載貨汽車,皮卡車(多用途貨車)允許在全市范圍內24小時通行。
解讀機關: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咨詢科室:交通秩序管理科
咨詢電話:0991-4801680
相關文件:《關于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烏政通規〔202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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