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相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重型載貨汽車限行規定
(一)中心區限行區域:迎賓路(含)-迎賓北一路(含)-城北大道(含)-京新高速-米東工業園立交橋-康莊路-米東大道(含)-東山街(含)-小紅溝路-石人子溝北路-繞城高速石人溝北路出口-繞城高速-葛家溝西路-清園路(含)-麗園路(含)-博望路(含)-博格達路(含)-紅雁路-紅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橋-雅山南路(含)-雅山中路(含)-雅山北路(含)-西外環路(含)-西環北路(含)-地窩堡立交橋圍合區域及倉房溝路、西山路。
限行措施:在限行區域內,每日8:00-24:00重型載貨汽車限行,其他時段允許重型載貨汽車通行。新能源重型載貨汽車在重點道路(府前路、古牧地路、堿溝路、廣興街、攬勝街、沙河路、振興路、龍河路、稻香路、米泉路、米東大道、東山街、益民街、華泰街、輪臺路、永祥街、永順街、三道壩路、民康路、中頤路)每日8:00-24:00限行,限行區域內其他道路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其他時段允許新能源重型載貨汽車通行。
(二)核心區限行區域:迎賓路(含)-友朋街(含)-天津北路(含)-喀什東路(含)-米東南路(含)-紅光山路(含)-七道灣路(含)-沿河路(含)-溫泉東路(含)-觀園路(含)-清園路(含)-麗園路(含)-博望路(含)-博格達路(含)-紅雁路-紅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橋-雅山南路-雅山中路-雅山北路(含)-西外環路(含)-西環北路(含)-地窩堡立交橋圍合區域。
限行措施:在限行區域內,全天禁止重型載貨汽車通行。新能源重型載貨汽車在限行區域內除一環路以內(東一環路、西一環路、南一環路、北一環路圍合區域內及橋下道路)全天限行,其他區域每日0:00-8:00允許通行。
(三)邊界道路限行措施:在以上核心區域與中心區域重合道路中,清園路、麗園路、博望路、博格達路、雅山北路、西外環路、西環北路執行全天限行措施,雅山南路、雅山中路執行8:00-24:00限行措施,紅雁路、紅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橋全天不限行。
二、中型載貨汽車限行規定
限行區域:迎賓路(含)-友朋街(含)-天津北路(含)-喀什東路(含)-米東南路(含)-紅光山路(含)-七道灣路(含)-沿河路(含)-溫泉東路(含)-觀園路(含)-清園路(含)-麗園路(含)-博望路(含)-博格達路-紅雁路-紅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橋-雅山南路-雅山中路-雅山北路(含)-西外環路(含)-西環北路(含)-地窩堡立交橋圍合區域。
限行措施:在限行區域內,每日8:00-24:00中型載貨汽車限行,其他時段允許中型載貨汽車通行。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按照輕型載貨汽車限行規定執行。
三、輕型及以下載貨汽車限行規定
(一)限行區域:迎賓路(含)-友朋街(含)-天津北路(含)-喀什東路(含)-米東南路(含)-紅光山路(含)-七道灣路(含)-沿河路(含)-溫泉東路(含)-觀園路(含)-清園路(含)-麗園路(含)-博望路(含)-博格達路-紅雁路-紅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橋-雅山南路-雅山中路-雅山北路(含)-西外環路(含)-西環北路(含)-地窩堡立交橋圍合區域。
限行措施:在限行區域內,輕型及以下載貨汽車工作日早晚高峰(8:30-10:30,18:30-20:30)限行,其他時段允許通行。
(二)限行道路:團結路、健康路、中山路、光明路、新華北路、東風路、建國路、解放南路、黃河路、錢塘江路、友好南路、友好北路、克拉瑪依東街、克拉瑪依西街、北京南路、新醫路、南湖西路、南湖東路、南湖南路、新民西街外環路以內路段。
限行措施:在以上路段,輕型及以下載貨汽車每日8:00-22:00限行,其他時段允許通行。
四、重點片區貨運通道
(一)紅光山片區:東繞城高速-石人子溝北路-小紅溝路-東祥路-東華南路-東華北路-喀什路立交-紅光山片區執行重型載貨汽車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措施,其他時段允許重型載貨汽車通行。
(二)河馬泉片區:東繞城高速-觀園路進出口-石人子溝路-觀園路-秋石路-河馬泉片區執行重型載貨汽車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措施,其他時段允許重型載貨汽車通行。
(三)西域輕工物流基地:東繞城高速-延安路出口-花兒溝街-紅雁路-中灣街-西域輕工物流基地執行重型載貨汽車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措施,其他時段允許重型載貨汽車通行。
(四)邊疆國際商貿城(邊疆賓館):東繞城高速-延安路出口-花兒溝街-紅雁路-明華街-團結路-大灣南路-延安路-邊疆國際商貿城(邊疆賓館)執行重型載貨汽車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措施,其他時段允許重型載貨汽車通行。
五、其他規定
(一)本通告中載貨汽車,是指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規定的重型、中型、輕型、微型規格的載貨汽車。
(二)皮卡車(多用途貨車)允許在全市范圍內24小時通行。皮卡車(多用途貨車)指具有長車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敞開式貨廂(可加裝貨廂頂蓋)、核定乘坐人數不大于5人(含駕駛人)、最大設計總質量不大于3500公斤的汽車。皮卡車(多用途貨車)類型執行《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GB/T40712-2021)。
(三)新能源重型載貨汽車根據本通告中關于重型載貨汽車限行措施執行,新能源中型、輕型及以下載貨汽車允許在全市范圍內24小時通行。新能源載貨汽車車輛類型執行《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
(四)重型、中型危化品運輸車輛執行本通告中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限行措施,輕型及以下危化品運輸車輛在一環路以內(東一環路、西一環路、南一環路、北一環路圍合區域內及橋下道路)每日8:00-24:00限行,在一環路以外至輕型及以下載貨汽車限行區域邊界早晚高峰(8:30-10:30,18:30-20:30)限行,其他時段允許通行。
(五)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車輛,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六)道路清掃等常規市政日常作業類車輛除早晚高峰(8:30-10:30,18:30-20:30)限行,其他時段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七)載貨汽車除遵守上述規定外,還應遵守我市相關部門制定的其他道路通行管理措施。
(八)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包含新能源載貨汽車)全天禁止駛入高架道路通行。危化品運輸車輛執行全天禁止駛入高架道路通行的規定。
(九)除高架道路以外的橋梁,按照安全通行荷載執行分類限行措施,具體限行措施依據橋梁檢測通行安全荷載數值執行。
(十)用于城市配送、日常生活品運輸、專項作業、工程施工等載貨汽車,確需在限行時段、限行區域、限行道路通行的,憑相關證明通過“交管12123”APP向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網上申領核發貨車電子通行碼(證)。
(十一)違反本通告規定通行的車輛,由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十二)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根據我市交通擁堵治理等工作實際,依法發布實施臨時性管理措施。
(十三)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關于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烏政通〔2019〕19號)同時廢止。
本通告有效期為5年。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文件下載:關于烏魯木齊市載貨汽車限行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