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規范烏魯木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政府采購行為,完善政府采購管理機制,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我委制定了《烏魯木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采購暫行規定》?,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烏魯木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烏魯木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采購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烏魯木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及委屬單位政府采購行為,完善政府采購管理機制,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委機關各科室、委屬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本規定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一般公共預算資金、轉移支付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單位資金、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非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其他資金等)。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
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按照自治區財政廳公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集采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各單位應當依法依規、科學有序地開展采購活動。
第四條 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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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稱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按照國家、自治區及市級有關規定執行。各單位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應當依法履行進口產品核準手續,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實施條例》正確劃分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范圍。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應當執行政府采購政策。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及市級政府采購政策要求,推動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目標。
第七條 政府采購信息應當在自治區政府采購網等指定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除外。
第八條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各單位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ㄒ唬﹨⒓硬少徎顒忧?/font>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二)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三)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四)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五)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前款所稱相關人員,包括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和競爭性磋商小組的組成人員等。
第二章 政府采購管理職責
第九條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指導和監督各單位政府采購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研究制訂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采購相關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辦理政府采購相關審核、審批等事項;
?。ㄈ┙M織政府采購相關培訓;
?。ㄋ模┲笇Ц鲉挝回瀼貓绦姓少彿煞ㄒ幒鸵幷轮贫?;
(五)接受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六)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各單位是政府采購的責任主體,按照“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應當明確內部工作機制,實施政府采購歸口管理,指定專門部門負責政府采購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ㄒ唬┴瀼貓绦姓少徬嚓P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成立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或采購部門;
(三)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制訂本單位政府采購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內部控制機制,明確內部工作機制和工作流程;
(四)按照規定編報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和執行情況;
(五)組織實施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按照規定選擇政府采購方式、公開政府采購信息等;結合政府采購需求,制定采購項目具體技術參數、審核招標文件;按政府采購要求選派專家和工作人員,代表采購單位配合完成并監督現場評標;
(六)開展政府采購進口產品、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等事項的內部審核,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七)組織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加強履約驗收管理。實施包括簽訂合同、付款、供貨驗收、物資入賬(庫)、物資調撥等采購相關工作;
(八)編報本單位政府采購統計信息報表及分析報告;
?。ň牛┙M織開展本單位政府采購培訓;
?。ㄊ┴撠煂Σ少忂^程中發生的質疑、投訴、舉報行為進行調查、論證、答復;
(十一)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十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 “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原則,建立政府采購業務、資產、財務、內部審計和使用等部門或崗位相互協同、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采購需求制訂與內部審核、采購文件編制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等崗位原則上應當分開設置。
第三章 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管理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做好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管理,加強政府采購業務、資產、財務等管理部門或崗位之間的溝通協調,做好政府采購預算與執行的有效銜接。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工作,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可執行性。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凡納入《集采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范圍內的品目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項目,都應當按照市財政局年度預算編制文件要求,在部門預算中列明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政府采購金額,并將政府采購預算同部門預算按照程序逐級上報審批。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將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分解落實到各相關執行部門。各執行部門在開展采購活動前,應當根據政府采購預算、《集采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等要求,編報政府采購計劃,于每年1月底前將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市財政局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未列入政府采購預算的,不得采購。年度執行過程中,各單位由于部門預算資金調劑(包括追加、追減或調整結構)需要明確政府采購預算的,應當按照部門預算調劑的有關規定和程序一并辦理,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會議審議后報送市財政局審核批復。
第十六條 各單位按照《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新財購 〔2021〕1號)做好采購意向公開。采購意向按采購項目公開。除以協議供貨、定點采購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采購、涉密采購項目和因預算單位不可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采購項目外,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
第十七條 各單位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及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新財規〔2021〕6號)、《關于落實好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新財購 〔2022〕22號)的規定,規范資格條件設置,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靈活采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采購包、各單位作為采購人應當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主體責任,要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門檻,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合同規模。
第十八條 各單位要切實履行在采購活動中的主體責任,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的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采購需求調查,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預算安排及績效目標、采購管理制度、市場狀況,合理確定政府采購需求,組織采購需求審查、編制采購計劃、落實采購政策、選擇采購方式、公開采購信息、規范開展履約驗收等工作,確保采購結果實現相關的績效和政策目標。
第十九條 對于下列采購項目,應當開展需求調查:
(一)10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
(二)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采購項目,包括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等;
(三)技術復雜、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包括需定制開發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進口產品的項目等;
(四)主管預算單位或者采購人認為需要開展需求調查的其他采購項目。
第四章 政府采購組織形式和方式
第二十條 政府采購組織形式分為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
第二十一條 列入集中采購目錄范圍的采購項目,采購單位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
第二十二條 不屬于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貨物、服務或工程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采購單位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執行。預算金額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分散采購項目,采購單位應當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或自行按照非招標方式組織采購活動,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分散采購項目,采購單位應當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或自行組織實施公開招標采購。
第二十三條 政府采購采用以下方式:
?。ㄒ唬┕_招標;
?。ǘ┭堈袠耍?/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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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單一來源采購;
(五)詢價;
?。└偁幮源枭?;
框架協議:
?。?/font>八)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應當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采購金額達到規定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各單位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單位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屬于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公開招標,但項目預算調整或者經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方式采購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對于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政府采購項目,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結合采購項目具體情況,依法選擇適用的采購方式。
第二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ㄒ唬┚哂刑厥庑?,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第二十七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一)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ǘ┘夹g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ㄈ└鲉挝徊豢深A見的或者非因各單位拖延導致的,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單位緊急需要的;
?。ㄋ模┎少徦囆g品或者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導致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第二十八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一)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或者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ㄈ┍仨毐WC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的。
第二十九條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第三十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
(一)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ㄈ┧囆g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四)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五)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第三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框架協議采購方式采購:
(一)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品目,以及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屬于小額零星采購的;
(二)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本部門、本系統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評估、會計、審計等鑒證咨詢服務,屬于小額零星采購的;
(三)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為本部門、本系統以外的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需要確定2家以上供應商由服務對象自主選擇的;
(四)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稱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是指同一品目或者同一類別的貨物、服務年度采購預算達到采購限額標準以上。屬于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情形,主管預算單位能夠歸集需求形成單一項目進行采購,通過簽訂時間、地點、數量不確定的采購合同滿足需求的,不得采用框架協議采購方式。
第三十二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項目,可以通過電子賣場采購:
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項目,除通過采用法定采購方式外,能利用網上超市、協議(定點)采購、在線詢價、反向競價等電子賣場實現采購的,應當實行電子賣場進行采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暫行辦法(新財購〔2019〕27號)的有關流程組織實施采購活動。
第三十三條 政府采購工程依法不進行招標的,應當依照《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新財購〔2021〕2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政府采購方式變更管理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提出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申請,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報市財政局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需要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的,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報送,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兏少彿绞缴暾?。應當載明以下內容:單位名稱、采購項目名稱、項目概況等項目基本情況說明,擬申請采用的采購方式和理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
(二)項目預算金額、預算批復文件或者資金來源證明;
?。ㄈ﹩挝粌炔繒桃庖?。采購部門或崗位應當組織財務、業務等相關部門(或崗位),根據采購需求和相關行業、產業發展狀況,對擬申請采用采購方式的理由及必要性進行內部會商。會商意見應當由相關部門或崗位人員共同簽字認可。申請變更為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在進行單位內部會商前,應當先組織3名以上專業人員對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理由進行論證。專業人員論證意見應當完整、清晰和明確,意見不明確或者含混不清的,屬于無效意見,不作為審核依據。專業人員論證意見中應當載明專業人員姓名、工作單位、職稱、聯系電話和身份證號碼。專業人員不能與論證項目有直接利害關系,不能是本單位或者潛在供應商及其關聯單位的工作人員。
第六章 合同簽訂、驗收與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并根據合同約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采購人應當依法及時組織履約驗收工作。根據項目特點制定驗收方案,明確履約驗收的時間、方式、程序等內容。技術復雜、社會影響較大的貨物類項目,可以根據需要設置出廠檢驗、到貨檢驗、安裝調試檢驗、配套服務檢驗等多重驗收環節;服務類項目,可根據項目特點對服務期內的服務實施情況進行分期考核,結合考核情況和服務效果進行驗收;工程類項目應當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方法和內容進行驗收。
第三十八條 對采購人與使用人相分離的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實際使用人參與驗收。必要時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及專家參與驗收,相關驗收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一并存檔。
驗收時應當成立驗收小組,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后,應當出具驗收書,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驗收結果應當與采購合同約定的資金支付及履約保證金返還條件掛鉤。履約驗收的各項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第三十九條 驗收合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根據采購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退還履約保證金。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業務的記錄管理。妥善保存政府采購文件,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影像資料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采購文件可以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
采購活動記錄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少忢椖款悇e、名稱;
?。ǘ┎少忢椖款A算、資金構成和合同價格;
(三)采購方式,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載明原因;
?。ㄋ模┭埡瓦x擇供應商的條件及原因;
?。ㄎ澹┰u標標準及確定中標人的原因;
?。U標的原因;
?。ㄆ撸┎捎谜袠艘酝獠少彿绞降南鄳涊d。
第四十一條 每季度結束后3日內,各單位應當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報送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季度報表。每年度結束后10日內,各單位應當總結上年度政府采購工作,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報送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年報)及政府采購分析報告。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每年對各單位政府采購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有關材料。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接受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對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采購活動發現疑點問題進行核實處理,對違規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第四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有關部門、機關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使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進行的政府采購,若雙方協議中對采購事項有明確具體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若雙方協議中對采購事項沒有明確具體規定的,參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自治區財政廳及市財政局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和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委屬公立醫療機構采購高值醫用耗材、大型醫療設備、藥品、臨床檢驗試劑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規定。涉密采購依據《涉密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四十八條 各單位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政府采購相關內控制度。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涉及相關文件如有變更,以最新文件為準。
第五十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試運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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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讀:關于《烏魯木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采購暫行規定》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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