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市屬監管企業對外捐贈行為,維護國有股東權益,引導監管企業正確履行社會責任,參照《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對外捐贈管理辦法》(新國資財管〔2023〕80號)相關規定,在原《烏魯木齊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暫行規定》(烏國資〔2009〕56號)基礎上,結合監管企業實際,進行修訂完善,制定《烏魯木齊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對外捐贈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中辦發〔2009〕26號)《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09〕317號)等法律法規,參照《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對外捐贈管理辦法》(新國資財管〔2023〕80號)相關規定,結合監管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制定過程
參照《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對外捐贈管理辦法》(新國資財管〔2023〕80號)相關規定,結合監管企業規模及經濟指標,經過前期指標測算、討論起草,廣泛征求監管企業及科室意見,根據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政策法規科出具了合法性審核意見,經市國資委2023年第六次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2023年第五次黨委會審議通過。
四、重要舉措
本管理辦法共六大部分,主要包括總則、對外捐贈范圍、對外捐贈規模、對外捐贈管理程序、對外捐贈的監督與檢查和附則。一是明確了捐贈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二是規范了捐贈途徑,嚴格捐贈審批。三是加強了捐贈監管,形成閉環管理。
五、實施目的
《辦法》整體框架清晰,程序具體,操作性強,為市屬監管企業對外捐贈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一是規范監管企業對外捐贈行為,促進監管企業依法依規實施對外捐贈,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促進國有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二是加強對監管企業的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國有資產權益,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三是規范監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樹立社會責任感和公益意識,推動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
解讀機關: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解讀部門:財務監督科
聯系人:楊新芳
聯系電話:0991-285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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