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制度,更好的提高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水平。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新政辦發〔2021〕115號)、《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新醫保發〔2022〕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政策依據
(一)《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新政辦發〔2021〕115號)
(二)《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新醫保發〔2022〕14號)
三、主要內容
(一)調整烏魯木齊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政策。對起付線、單次限額、年度限額等進行修改完善。
(二)烏魯木齊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賬戶改革。明確了醫保個人賬戶注入標準和人群。
(三)烏魯木齊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賬戶共濟保障。醫保個人賬戶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實現家庭成員共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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